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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掀起新一轮的电动车整治风暴,从两轮电动车、摩托车,到三轮、四轮电动车全部进入高强度的整治状态,对用户的日常出行带来不小的影响。
9月,全国新一轮电动车政策即将执行,官方明确3类车禁行禁用,5类车合法上路,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三轮、四轮车的全部车型,一起来看一看吧。
江西抚州
根据2023年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抚州市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使用过渡期将于8月31日正式结束。
9月1日起,抚州市所有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交管部门将针对非标车开展严查严整,对继续上路使用的非标车用户依法处罚。
内蒙古
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执行,涉及全省电动车的上牌、上路、使用和处罚问题。根据要求《条例》要求,9月1日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用户需在《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过渡期通行号牌,临时号牌的有效期为5年。
广东广州
9月1日起,广州市《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两大新政策执行。
“登记办法”明确规范了电动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领号牌等问题,同时针对假牌、套牌和违规办理牌照进行打击,严查严罚。“管理办法”对电动车牌照进行明确规范,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不同使用类型的电动车合法专用牌照。
新版电动车国标
9月1日起,新一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 kg放宽至63 kg,不再强制性要求安装脚蹬装置,允许安装后视镜。明确整车企业从生产层面解决电动车篡改的问题。
新标准实施后,对符合旧标准(GB 17761—2018)的电动车,预留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可以合法销售到11月30日。
9月1日起,全国电动车整治状态下,车主需严守“3禁5放行”上路要求。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
上路“3禁”
1、禁非标车(两轮三轮四轮)
截止8月底,全国将又有一轮非标车临时备案过渡期结束,大量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使用。区域交警部门将针对非标车继续上路的情况开展严查严管。
2、禁报废车辆(两轮三轮四轮)
超过报废期的电动车,都禁止上路使用。
3、禁无牌无证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
在全国高强度管理整治的情况下,无牌无证电动车都是各地交管部门严查严管的第一车型,禁止所有无牌无证车辆上路使用。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
上路“5放行”
5放行是指可以合法上路使用的电动车。
1、电动自行车
9月1日起,符合新版国标和旧版国标的电动车均可以继续上路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旧版国标的电动车只能销售到11月30日,之后无牌上牌上路。
2、电轻摩/电摩
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能上正规号牌的电轻摩/电摩,都可以合法上路,不怕查不怕扣。但车主需要驾驶证,F、E或D驾驶证可以合法使用轻便电摩,E或D驾驶证可以使用电摩。
3、电动三轮车
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正规上牌的货三、休三、篷车等所有三轮车,都可以合法上路使用。需要注意的是,驾驶电动三轮车需D证。
4、电动四轮车
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可以合法上牌上路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同样可以不怕查,安心使用。车辆需购买保险、有行驶证,车主需要C证。
5、过渡期内的非标车
当地区域依然处于过渡期管理状态,并已经在车管所等官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过的非标两轮、三轮和四轮车,同样可以在过渡期内合法上路使用。
“3禁5放行”也是目前各地整治电动车时的重要标准,9月起,车主们上路用车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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