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电动车该停了!国家级文件:杜绝“以罚代管、乱查乱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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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或许是社会层面对电动车关注最多的一年,一开年就传来多个较为利好电动车用户且引发社会关注的新闻消息。

严查电动车该停了!国家级文件:杜绝“以罚代管、乱查乱罚”!

国务院定调 为人民干实事

春节过后的第一天,也就是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强调,“十五五”开局之年,不仅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更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这话直白来说就是别老想着自己省事,多想想老百姓方不方便。别光盯着罚款数字,多问问这钱罚得该不该、管得对不对。

严查电动车该停了!国家级文件:杜绝“以罚代管、乱查乱罚”!

国家级文件实施 杜绝“以罚代管、乱查乱罚”

国务院推动并执行了我国首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国家层面专门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监督的重点与利剑所指。其中明确规定,要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这些条款,能直接对应到近年来各地针对电动车管理时的种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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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为电动车、摩托车发声

受新版国标引发的舆论影响,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经济学家李稻葵就曾公开呼吁“不能对老百姓的需求视而不见。全国有条件的城市,应该逐步放开禁摩、限摩的政策,起码先放开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限制”。他认为“要把日常出行的选择权还给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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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 让电动车有路走

地方两会期间,多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电动车的管理发表相关建议。

深圳有三位人大代表,提的建议特别实在。李晓桃代表说,充电收费得规范,别让老百姓充不起。苏毅代表说,得多修点非机动车道,让电动车有路走、有地方停。曾迈代表更直接,建议通过立法把“有路走、有地方停、有电充”这事儿定下来。

上海政协委员邵楠话说得更透:“治理不能只靠‘堵’,更得做好‘疏’的文章。”光想着堵,堵得住车堵不住需求;只有把该建的设施建起来、该立的规矩立起来,才是长久之计。

湖南政协委员张如泉也呼吁推进省级立法。他说得也很明白,没有电动车相关法规,今天这个标准明天那个说法,老百姓晕头转向,执法的人也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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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该不该管?该管。路上车越来越多,有些车主没有交通意识,用车时确实不安全,不管不行。但问题是“一刀切”的管理办法会影响到千万民众的日常出行。

头盔没戴好,罚款。挡风被看见,拆了。以前合法途径购买的电动车,就因为不符合现在的标准要求就被定义成非标车,直接全域禁行,禁止上路。

管有管的道理,但管也得有管的温度。对那些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该换的让换,该淘汰的给个过渡期,别一棍子打死。对那些生活必需的出行,得多给些方便,少设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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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法能更加人性化。不要以罚代管,一罚了事。二是设施得跟上。多修点非机动车道,让车有路走;多划点停车位,让车有地停;多装点充电桩,让车有电充。三是给选择权。短途有电自,中途有电摩,让老百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别一刀切地全禁了。

国务院说了,要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李稻葵教授说了,不能对老百姓的需求视而不见。代表委员们说了,得有路走、有地停、有电充。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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